生物科技主任主要負責協助高級生物科技主任進行以下工作:
- (a)就生物科技事宜提供技術意見;
- (b)審核和評審根據創新科技署各項資助計劃提交的生物科技及環境項目建議書,並監察獲資助項目的推行進度;
- (c)就創新科技署各項資助計劃擬定用以徵求申請的目標主題;
- (d)監察向業界發布項目成果的情況,並評估項目的表現;
- (e)為各項資助計劃的評審小組提供技術支援;
- (f)推行有助生物科技產業發展的計劃;
- (g)與其他政府部門、科研機構及大專院校、業界,以及生物科技和環境科技範疇內的其他相關組織保持定期聯繫;
- (h)支援各個諮詢委員會的秘書處工作;以及
- (i)執行創新科技署所指派與生物科技及環境科技發展有關的其他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