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監察督導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
- (a)負責在各出入境管制站:
- (i)監督為旅客量度體溫的健康監察助理或外判健康篩檢服務隊伍;
- (ii)向衞生署匯報外判前線健康篩檢員工服務的工作表現;
- (iii)調配健康監察助理或外判服務承辦員工往各個崗位工作;及
- (iv)處理健康監察助理或外判服務承辦員工轉介的個案;
- (b)編排健康監察助理的輪值表;
- (c)與衞生署總部/分區辦事處聯絡以安排後勤物料供應,並就運作問題與其他政府部門及機構聯絡;
- (d)按港口衞生處的指示,在邊境管制站協助推行港口衞生措施;
- (e)負責管理24小時運作的通訊及支援中心;
- (f)與外判服務承辦商員工及各邊境管制站的健康監察督導員協調合作;
- (g)協助草擬發給各管制站的健康監察督導員、健康監察助理或外判服務承辦商員工的書面指示及通告;
- (h)整理各邊境管制站呈交的統計報表;
- (i)協助港口衞生處調配人手及其他資源至各個邊境管制站,以令各項邊境健康檢查措施及其他特殊工作順利推行;以及
- (j)處理部門指派的一般行政工作。
(備註:健康監察督導員須於戶外工作及輪班當值;當值時須穿着制服;工作地點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包括落馬洲、文錦渡、沙頭角、羅湖、落馬洲支線、深圳灣口岸、中港碼頭、港澳碼頭及啟德郵輪碼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