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木管理辦事處隸屬發展局工務科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該辦事處是樹木管理方面的政策層面機關,能提供相關專業知識,並負責就樹木管理事宜在政策上向執行部門提供指導。
樹木管理辦事處總監掌管樹木管理辦事處,直屬上司是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主管。主要職責包括:
- (a)協助制訂樹木管理政策及策略,涵蓋政策構思、團隊管理,以至部門實施工作和提高公眾認知等各個方面;
- (b)通過界定各執行部門的植物管理工作範圍;在中央層面頒布標準、指引和良好作業方式;協調跨部門工作;以及解決所出現的問題,確保在植物管理工作上有效實施「綜合管理方式」;
- (c)向部門提供專家意見,並作為處理複雜個案方面的權威;
- (d)按需要監督樹木風險評估安排的制訂、推行和檢討工作,以供部門採用;
- (e)監督有關建立和維持樹木管理資料庫的工作;
- (f)監督有關植物管理政策、作業方式及技術的研究;
- (g)就植物管理事宜,包括識別可予改善的範疇和措施,與政府決策局/部門及外界聯繫;以及
- (h)協助進行與植物管理有關的社區參與、公眾教育、投訴處理及緊急應變安排等工作,包括會見傳媒,以及出席區議會和立法會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