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生將在專業人員指導下,接受符合各有關專業學會要求的實務訓練。
Successful candidates will receive practical training under professional guidance meeting the training requirements of the relevant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s.
(I) 在2017年或以後獲取香港各大學的相關認可學位或同等學歷,詳情如下︰(a) 見習屋宇裝備工程師 - 屋宇裝備工程學位或其他相關的學位或學歷,此等學位或學歷須符合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屋宇裝備工程界別正式會員的要求,並且有資格參加該學會屋宇裝備工程界別的"A"項訓練計劃;(b) 見習電機工程師 - 電機工程學位或其他相關的學位或學歷,此等學位或學歷須符合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電機工程界別正式會員的要求,並且有資格參加該學會電機工程界別的"A"項訓練計劃;(c) 見習機械工程師 - 機械工程學位或其他相關的學位或學歷,此等學位或學歷須符合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機械工程界別正式會員的要求,並且有資格參加該學會機械工程界別的"A"項訓練計劃;以及(II)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I) An acceptable degree in the relevant disciplin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obtained in 2017 or after) as follows : (a) FOR BUILDING SERVICES ENGINEERING GRADUATES - a degree in Building Services Engineering or a related subject or a qualification, which satisfies the academic requirements for corporate membership of the Building Services discipline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HKIE) and for admission into the HKIE Training Scheme “A” in the Building Services discipline; (b) FOR ELECTRICAL ENGINEERING GRADUATES - a degree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or a related subject or a qualification, which satisfies the academic requirements for corporate membership of the Electrical discipline of the HKIE and for admission into the HKIE Training Scheme “A” in the Electrical discipline; (c) FOR MECHANICAL ENGINEERING GRADUATES - a degree in Mechanical Engineering or a related subject or a qualification, which satisfies the academic requirements for corporate membership of the Mechanical discipline of the HKIE and for admission into the HKIE Training Scheme “A” in the Mechanical discipline; and (II) Be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at the time of engagement unless specified otherwise.
(i) 在上文「入職條件」第(I)項所述日期前已取得所需學位或學歷的申請人,如現正修讀其他相關的全日制學位,或剛於2017年或其後取得全日制修讀的相關學位,亦可獲考慮。惟取得首個所需學位或學歷與開始修讀相關學位的日期不得相隔多於18個月。若申請人曾修讀多過一個相關學位,學位之間的累計相隔時間的總和亦不得多於18個月。
(ii) 在2018年夏季參加畢業試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入選的申請人須於2018年9月30日或之前提供書面文件證實已獲得所需學歷方可被錄用。
(iii) 申請上述職位的人士,如現時或過往曾參加香港工程師學會“A”項訓
練計劃,均不獲考慮。入選的申請人必須就上述有關資料作出聲明。
上述見習空缺屬臨時職位,見習生並非公務員,亦不會按公務員條款及條件僱 用。其受訓津貼亦獨立於公務員薪酬。見習期為兩年。受機電工程署僱用的合 適工程見習生在成功完成訓練後,可再獲僱用24個月。上述訓練或訓練後的僱 用期滿後不保證會獲得政府繼續僱用。
(i)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
(ii)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上述職位。
(iii) 面試預計於2018年1月至3月期間在香港進行,申請人須在該段期間接面試。落選的申請人不會獲通知。如有需要,申請人可致電2808 3823查詢其申請的情況。
(iv) 政府可按其需要,更改本文第(iii)段的面試預定計劃,而毋須預先通知申請人。
(v) 所有見習屋宇裝備工程師、見習電機工程師及見習機械工程師通常會在2018年8月1日(暫定)開始受訓。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G.F. 340 (Rev. 3/2013),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表格。每份申請須隨附下列文件:(a) 一封補充函件,簡述過往有關的訓練/經驗,以及在修業期間的課程習作; (b) 大學所有考試或其他符合有關專業學會認可學歷的所有考試的正式成績表副本;(c) 學位證書副本(若已取得學位);(d) 學位課程最後一學年所修讀的科目及各科比重的一覽表(只適用於正在修讀學位課程最後一年的申請人);以 及 (e)香港中學會考證書副本、香港中學文憑副本、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證書副本及其他英文公開考試(如TOEFL, IELTS, GCE, GCSE, 香港特區政府綜合招聘考試等)證書副本,以顯示其英文考試成績。招聘部門亦可要求申請人就其曾經應考的英文公開考試作出聲明。凡未附有上述文件的申請或會不獲考慮。申請人如有電郵地址及傳真號碼,亦請在申請表上註明。申請人須於2017年10月13日或之前把填妥的表格及指定隨附文件郵寄或親身送抵機電工程署。申請人亦可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17年10月20日或之前把本文第(a)項所述的補充函件及本文第(b)至(e)項所述的文件副本(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郵寄或親身送抵機電工程署,否則其申請書將不獲考慮。本文第(b)及(c)項所述的文件副本或會轉交有關專業學會,以便審核申請人的學歷是否符合成為該會正式會員/參加該會專業考試/訓練計劃的要求。
請注意,所有郵資不足或未付郵資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機電工程署;並會退回寄件人(如有註明回郵地址),或根據香港郵政既訂程序予以銷毀。為免出現無法投遞的情況,投寄前請確保郵件已貼上足夠郵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