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 (a)執行郵局櫃位職務,保管現金及可轉讓庫存品;
- (b)分揀各類郵件,並記錄郵件的收發送遞;
- (c)負責郵件處理工作,包括包裹及特快專遞郵件;
- (d)會計、財務、核數、文書及統計工作;以及
- (e)執行郵務督察的工作及/或承擔監督員工等職責。 有需要時,郵務員須輪班及/或超時工作,又或須穿着制服。
郵務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A Postal Officer is mainly deployed on –
收錄超過 200 條精選面試題目,涵蓋危機處理、工作實務處理等。每題附設「作答思路引導」,幫助考生釐清答題方向、組織邏輯及突顯個人觀點。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
註(1)] 或以上成績
[註(2)] ,或具同等學歷;或
[註(3)] / E級或以上成績
[註(2)] ,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
[註(3)] 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4)] 。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