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於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內詳述其資歷及相關範疇的工作經驗,包括職位名稱,工作性質及管理經驗等。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學歷/專業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日期或以前送交下述查詢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請在信封面上註明「 申請海道測量師職位」,並確保已經貼上足夠郵資。郵資不足的郵件不會獲派遞至本處,而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17年12月1日 或以前把學歷/專業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獲選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申請人需要在面試前先向遴選委員會提交一份意見書。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