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助理主要執行與下列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多類範疇的職務: <br>
- (a)與2019冠狀病毒有關的職務,例如邊境管制措施丶樣本採集丶檢疫安排及設施丶病毒檢測丶電話熱缐中心丶社區監測及檢控工作等; <br>
- (b)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 <br>
- (c)人事; <br>
- (d)財務及會計; <br>
- (e)顧客服務; <br>
- (f)發牌及註冊; <br>
- (g)統計職務; <br>
- (h)資訊科技支援服務; <br>
- (i)活動支援;以及 <br>
- (j)其他部門支援服務。 <br> <br>[備註:可能須 <br>
- (1)輪班當值及不定時工作,以提供24小時服務,及於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工作; <br>
- (2)在不同地點上班,包括但不限於機場、邊境管制站、衞生署臨時樣本採集中心及檢疫中心等地點執行職務;以及 <br>
- (3)在緊急事故時執行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