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一般及專門的化驗工作、品質控制、配製試劑及培養基,協助評估化驗方法和設備、監測會影響公眾健康的傳染病及相關研究,及其他相關職責。
註: 須不定時及24小時輪班工作,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當值。
Performing general and specialised laboratory tests; quality control; preparation of reagents and media; assisting in evaluation of testing methodologies and equipment, surveillance of infectious diseases of public health significance and research; and other duties as assigned.
Note :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hours and perform shift duties to provide 24-hour coverage, work on Saturdays, Sundays and public holidays.
月薪港幣18,795 – 25,545元,另加約滿酬金
(註:獲取錄申請人的入職薪酬將視乎其相關工作經驗的年資而定 [註(1)])
(a)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受聘人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有薪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人必須 [註(2)]-
(a) 持有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認可院校的醫療化驗科學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
(c) 持有由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及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獲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註(3)]。
Candidates should have [Note (2)] -
(a) a Diploma in Medical Laboratory Science from an institute recognised by the Medical Laboratory Technologists Board of Hong Kong, or equivalent;
(b) registered in Hong Kong as a Medical Laboratory Technologist in Part II of the Register of Medical Laboratory Technologists under the Supplementary Medical Professions Ordinance (Cap. 359);
(c) a valid Practising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Medical Laboratory Technologists Board of Hong Kong; and
(d)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Note (3)].
(1) 相關工作經驗指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後在醫務化驗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
(2) 預期在2021年4月底前符合有關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
(3)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的成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為期6至12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所列查詢地址。
(h) 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合約醫務化驗員的申請日期為2021年4月1日(星期四)至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送達上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申請人若以郵寄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資料不全、逾期、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或使用非指定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條件相關,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後在醫務化驗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及其註冊編號。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1年4月14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上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及申請的職位名稱。
請勿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的正本。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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