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列有關的學歷/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並將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夾附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一併遞交或郵寄至所列的聯絡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兼職合約牙科醫生(兒童齒科)職位」。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請勿提交有關成績單/修業證書的正本。
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表格,必須於後一星期內把有關文件的副本送所列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並在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本署收到申請表格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