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測量師主要負責—
(a) 管理測量小組;
(b) 進行╱查核所有測繪工作;
(c) 管制土地信息數據的輸入及運用;
(d) 監督測量圖的預備及製作工作;以及
(e) 訓練及督導初級人員。
(註:或會調派到政府其他部門。)
A Land Surveyor is mainly deployed on –
(a) administering a survey unit;
(b) carrying out/checking all survey and mapping work;
(c) controlling input and use of land information data;
(d) supervising the preparation and production of survey plans; and
(e) training and supervising junior officers.
(Note: May be posted to othe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申請人必須—
(a) 為香港測量師學會土地測量組的正式會員,或具備同等專業資格;
(b) 在取得上述專業資格後至2025年1月13日,具備至少一年土地測量方面的相關工作經驗 [註(1)];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註(2)];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
Candidates should –
(a) be Corporate Members in the Land Surveying Division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Surveyors, or equivalent;
(b) have at least one year's appropriate post-qualification experience in the field of land surveying by 13 January 2025 [Note (1)];
(c)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1" results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or equivalent [Note (2)]; and
(d) have a pass result in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BLNST) [Note (3)].
(1) 在衡量申請人取得資格後的工作經驗是否適切時,地政總署會考慮申請人所從事/接觸的工作範疇,以及他在有關工作的職責輕重/參與程度。具體來說,合資格申請人應有與土地測量師主要職責相關的工作經驗。
(2)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b)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c)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列相關工作經驗的履歷、學術和專業資格證書及修業成績的副本,以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的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土地測量師職位」。
(d)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詳列相關工作經驗的履歷、學術和專業資格證書及修業成績的副本,以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的副本寄交以上的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土地測量師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並在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e) 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未妥為簽署或沒有按申請手續項目(a)遞交/重新遞交以指定的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填寫的申請書將不予考慮。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或所需證明文件是在上述項目(c)及(d)所列的截止日期之後才遞交的申請或不獲受理。
(f) 申請書如以郵遞投寄,信封面的香港郵戳日期會視為遞交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的日期。本署不會接受任何欠付郵資或郵資不足的郵件。申請人應確保已付足郵資,以免郵件無法送達。如郵資不足,香港郵政會按既定程序將郵件退回寄件人或予以銷毀。
(g)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然而該期限或會更改而不另行通知。邀請書或會通過電郵發出。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上提供個人電郵地址。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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