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協助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引進辦)主任執行職責外,副主任亦負責監督引進辦與目標重點企業的日常接觸,以及與內外持份者(尤其是非本地持份者)保持密切聯繫,其主要職責包括:
- (a)就引進重點企業的政策及策略事宜,協助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主任,包括參與高層規劃、確定工作優先次序,以及推動跨決策局/部門的協調和一致性;
- (b)領導及監督與目標重點企業的日常接觸工作,包括主理部分高優先度個案、支援有關優惠配套措施的磋商、確保各項便利措施得到有效跟進,並與各決策局/部門及公共機構緊密合作,確保按時履行承諾及妥善處理跨機構問題;
- (c)與主要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包括: - 商界(如主要商會、行業協會等); - 投資及金融界(如主要銀行、投資基金、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等); - 專業服務界(如主要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專業團體、專業組織等); - 大學及科研機構; - 法定及準政府機構(如香港科技園公司、數碼港、港深創新及科技園、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貿易發展局等);
- (d)協助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主任督導辦公室的整體運作,包括政策協調、公共關係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 (e)與引進重點企業諮詢委員會各委員緊密合作,並策導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以及
- (f)為設於內地及海外的招商引才專組提供策略指導及協調,確保其工作與辦公室的整體優先事項保持一致,並加強非本地專組與本地核心團隊之間的協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