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協助制定和推行計劃,建設和維繫文創產業的文化知識產權業務生態圈;
- (b)協助識別支援文化知識產權業務的良好做法;
- (c)支援文創業界,以推動知識產權的創造和促進知識產權的生產及貿易;
- (d)支援文創業界優化知識產權,以開拓商機/商品化機會,並透過知識產權貿易締造經濟價值;
- (e)協助文創產業物色和評估具有潛在知識產權授權的機會;
- (f)統籌活動及提供後勤支援,以促進和推動文創產業知識產權的創造及生產;以及
- (g)執行其他獲指派職務。
註:
- (1)遇有職務需要,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2)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