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協助整理與經濟分析及研究項目有關的基本數據及資料
(b) 為一些特別經濟議題或計劃提供研究及分析的支援工作
(c) 協助處理抽樣調查及諮詢工作。
(a) To assist in compilation of basic materials for economic analysis and research studies.
(b) To provide research and analytical support for ad hoc issues or projects.
(c) To assist in the conduct of some sampled surveys and consultation exercises.
(a)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是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生;及
(c) 主修經濟學,並於2012年暑期後就讀最後一年學士學位課程。
(a) b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b) be students studying in full-time programmes offered by 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s ; and
(c) enter their final year of undergraduate programme after the summer of 2012 and major in Economics.
實習期﹕2012年7月中旬至2012年8月下旬,約1.5個月 (暫定)
暑期實習人員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獲聘參與本處的暑期實習計劃。暑期實習人員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除另有指明外,暑期實習人員可根據《僱傭條例》(第 57 章)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 公眾假期及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第485章) 的規定亦適用於暑期實習人員。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a) 在本港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b) 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指定申請書,填妥申請書後連同現正修讀課程的修業成績表副本、與課程相關的證書副本及一封由就讀院校發出的推薦信,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遞方式寄往下述地址(以郵戳為準)或傳真至(852) 2865 4209。如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信封面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人員(研究助理)」。以電郵遞交申請、不是以指定申請書遞交申請或未備齊所需文件的申請將不會受理。
(c) 於截止申請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d) 獲篩選的申請人將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三星期內獲邀參與面試,如果屆時沒有接獲面試邀請,可視作已經落選。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76室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行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