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經理負責執行及支援與地區項目運作有關的撥款管制、財政評估、監察及會計等工作,包括:
- (a)處理及評估由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遞交的發還款項申請、審計及其他財務報告;
- (b)從財務及預算角度評估計劃建議書;
- (c)按既定會計程序核准付款,並協調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的撥款和其他財務事宜;
- (d)為地區項目的運作設計合適和有效率的內部撥款、會計及管制程序,並負責有關程序的運作;
- (e)為地區項目的運作設計合適的資料庫系統(具財務及非財務功能)、負責該系統的運作,並更新系統內的資料;
- (f)負責監察及管理地區項目的整體財政狀況及擬備財務報告(包括現金流量報表、差異分析、開支結算表等);及
- (g)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