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勤統計主任督導下,透過電話及上門訪問有關工商機構,搜集統計資料及協助受訪者填寫問卷(須外勤工作)。
To collect statistical data and assist respondents in completing the survey forms by conducting telephone interviews and visiting business establishments (outdoor work is required)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Census and Survey Officers.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 2 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 2 級(註3)/E 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
(c) 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及英文;以及
(d) 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
(a) (i) Level 2 or equivalent (Note 1)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Note 2), or equivalent; or (ii) Level 2 (Note 3) / Grade E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 2), or equivalent; and
(b)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Note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and
(c) Able to read and write Chinese and English; and
(d)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Putonghua and English.
(1) 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 C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 3 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 E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 2 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時,2007 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 級及 E 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 2007 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 3 級和第 2 級成績。
(4) 申請人須具備基本電腦操作知識。
(5) 具有相關外勤統計工作經驗者優先。
(i)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於 2015 年 1 月 2 日至 2015 年 2 月 5 日。
(ii) 受聘人是否獲考慮受聘於隨後四個季度的統計調查(合約期暫定為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2015 年 7 月 2 日至 2015 年 8 月 5 日;2015 年 10 月 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及 2016 年 1 月 4 日至 2016 年 2 月 5 日),將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iii) 工作時間:早上 9:15 至 下午 5:15(每天 7 小時)(因應工作需要,工作時間可能改為上午 11:30 至 晚上 7:30)。
(iv) 工作地點:(1) 香港灣仔港灣道 12 號灣仔政府大樓 20 樓或(2) 政府統計處的其他辦工地點;及(3) 當進行外勤工作期間被抽選的機構所在的經營場址。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 340 號(3/2013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時薪訪問員職位」。除申請表外,申請人必須同時遞交學業成績及工作證明副本,否則申請將不獲考慮。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香港灣仔港灣道 12 號灣仔政府大樓 20 樓政府統計處勞工統計調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