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 (a)信差職務,例如在室內及戶外送遞/收發文件及其它物品等;
- (b)一般體力勞動職務,例如清潔、搬移辦公室家具和器材、裝卸貨物和供應品、協助布置會議和活動場地等;
- (c)一般辦公室職務及庶務,例如影印、處理信件/傳真文件、整理/釘裝文件、簡單文件存檔、在接待處當值、處理預約會議室申請、開啟及鎖好辦公室大門、記錄紙張及文具用量、更換蒸餾水瓶、操作辦公室設備和機器、回答簡單查詢、督導保安及清潔承辦商的工作、巡邏辦公室以視察保安和保養情況等;以及
- (d)茶房職務,例如提供茶點、清洗茶缸、清潔和打掃工作等。
備註— 二級工人或須輪更、不定時、逾時、在戶外、在惡劣天氣情況下回辦公室工作,以及執行緊急職務。二級工人也須接受其聘用決策局/部門內部職位調派安排。
備註 (適用於運輸署)— 職責(b)項包括於戶外清潔交通燈控制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