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
- (a)
- (1)在民政事務總署設置於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的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夜間臨時避暑中心開放時,協助中心運作,包括登記使用者資料,派發食物,處理查詢及投訴,巡察中心,以及監督合約員工(如保安員及清潔人員)的工作;以及
- (2)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職位
- (b)
- (1)協助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之管理工作,包括:保安、維修、清潔、預訂、設施之使用等;
- (2)協助於離島民政事務處臨時庇護中心內擔任管理及營運工作(如派發物資,維持秩序及清潔等);及
- (3)處理任何其他指定的工作。
(a) Shelter Assistant (Part-time) (b) Assistant Community Organizer (Part-time) (Islands Distr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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