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上述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於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技工(濾水機房)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受理。申請人須就入職條件第(a)項指明的範疇,在申請書上詳細列明本身所具備的技能及經驗。符合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或須經篩選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因此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列所有學歷及就業詳情。申請人亦請盡量在申請書上提供電郵地址。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所需學歷的修業成績/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的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技能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技能測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