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攝影員主要負責:
(a) 進行一般攝影工作,包括縮微攝影、沖曬處理底片和印放照片;
(b) 進行數碼攝影工作,包括掃描文件檔案、編輯、修描及打印數碼影像;以及
(c) 保養攝影/縮微攝影/數碼攝影器材。
A Photographer II is mainly deployed on:-
(a) undertaking general photography duties including microfilming, developing, processing and printing;
(b) undertaking digital photography duties, including scanning archives, editing, retouching and printing of digital images; and
(c) maintenance of photographic/microfilming/digitisation equipment.
申請人必須:
(a) 完成中二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至少兩年專業攝影經驗,包括沖曬處理底片,操作及保養攝影器材的經驗;以及
(c) 具備相當於中二程度的中英語文能力[註(1)]。
Candidates should have-
(a) completed Secondary 2 education, or equivalent;
(b) at least 2 years’ experience in professional photography that involves film development, film processing, and operating and maintaining of photographic equipment; and
(c) attained a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 equivalent to Secondary 2 standard [Note(1)].
(1) 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清楚填上其:
(i) 學歷詳情;
(ii) 全部就業詳情;以及
(iii) 中英語文能力程度,包括但不限於中二或以上校內考試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上述入職條件,其申請書將不獲考慮。
(2)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及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政府只會在兩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中的表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申請人在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其修讀課程的修業成績及文憑/證書副本,有關文件須列明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得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其網上申請編號。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因為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www.gov.hk。
所有填妥的申請書[G.F.340 (Rev. 3/2013)],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經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
(a) 使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
(b) 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政府總部25樓2561室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行政署人事部(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上述辦事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或
(c) 投入行政署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書收集箱。收集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八時至下午七時,而在截止申請日期當日(即2017年11月16日)則僅至下午五時。
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並未夾附所需證明文件,將不予考慮。
申請表格[G.F.340(Rev. 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應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行政署人事部(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政府總部25樓256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