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協助策劃、宣傳及籌辦游泳課程及活動; <br>
- (b)協助聘請游泳教練及相關兼職員工; <br>
- (c)協助監督游泳教練及相關兼職員工教授游泳課程及活動; <br>
- (d)提供游泳課程及活動支援服務,如租用設施、泳池或水線、聯絡游泳教練及學員、安排課堂及活動的物資與用品、處理收費及日常行政工作等;及 <br>
- (e)解答查詢及處理投訴。 <br>
註: - 工作時間:每星期須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須按照所屬主管人員的安排,在上午6時至晚上10時30分期間輪班當值(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或須超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