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有關政策組別的服務需要,受聘人負責提供一般管理及行政支援,包括人力資源/財務管理、行政和政策支援、研究和統計、措施/項目規劃與發展、計劃管理、投訴處理、官方活動後勤支援,以及禮賓事宜和活動統籌。
Depending on service needs of policy teams, the appointee will be deployed to provide support in general administrative and executive functions, including human resource/financial management, executive and policy support, research and statistics, initiative/project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scheme administration, complaints handling, logistic support for official functions, protocol and event management.
(a)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b)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人須:–
(a)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至少四年全職工作經驗,其中兩年須與一般行政和日常管理工作有關,包括不少於一年在政府任職的經驗(註1);以及
(c) 在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至少達第3等級,或具同等學歷(註2)。
Candidates should possess –
(a) a bachelor’s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b) at least four years’ full time post-degree working experience of which two years should be related to general administrative and day-to-day management work including not less than one year experience in the Government (Note 1); and
(c) a minimum of Level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equivalent (Note 2).
1.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詳細列明其相關工作經驗。
2.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暫定為介乎6至12個月,視乎服務需要而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廣告招聘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食物及衞生局會把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與招聘和僱用有關的事宜。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如欲更正或查閱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傳真(2541 3352)、電郵(
[email protected])或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方式,向食物及衞生局保障資料主任提出。有關食物及衞生局的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政策,請瀏覽本局網站(https://www.fhb.gov.hk)。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述聯絡地址。
(a)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b)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公開考試成績、學歷證明書、專業資格證明書、工作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郵寄至下列地址。信封上須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 (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網上申請概不接受。
(c)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d)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請確保支付足夠郵費,否則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還寄件人或銷毀。因郵費不足而退還寄件人的申請,必須在截止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重新遞交。
(e) 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筆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申請人如沒有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1816室食物及衞生局行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