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知識產權審查主任主要負責處理及審查商標、專利及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辦理商標、專利及外觀設計的轉讓及續期事宜、處理有關更改商標、專利及外觀設計註冊詳情及其他註冊後的事宜、就知識產權及相關課題進行研究及分析、處理公眾查詢及顧客服務事宜。二級知識產權審查主任亦會從事推行宣傳╱教育活動,並需參與地區聯繫的知識產權活動。
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miner II is mainly deployed on the processing and examination of trade marks, patents and designs applications; processing of assignments and renewals of trade marks, patents and designs; dealing with changes of registered particulars and other post-registration matters of trade marks, patents and designs; conducting research and analysis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related issues; attending to public enquiries and customer service matters. 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miner II will also be required to undertake promotional/educational 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e in regional networking activities relating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取得及格成績(註1);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註1至4)。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a bachelor’s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b) a pass result in the Aptitude Test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Note 1); and
(c)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results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in the CRE, or equivalent (Notes 1 to 4).
(1)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即由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8日)。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當局會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h) 申請人或須在面試時完成一篇寫作。
(i)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j)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所列查詢地址。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本地或海外學歷證書、成績單及工作經驗(如適用者)的證明文件影印本,於2019年11月8日香港時間下午六時正或之前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送達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5樓知識產權署行政組(以郵戳為憑)。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
(c)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上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知識產權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回寄件人(如有註明回郵地址)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的日期。
(d)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把所需文件郵寄到上述地址,並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e) 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未妥爲簽署、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使用非指定表格 [G.F.340(3/2013修訂版)]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影印本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f)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六至二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遇特殊情況(例如應徵者人數眾多或有其他複雜情況),所需時間可能會更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邀請將以郵寄或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5樓知識產權署行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