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對全球投資的預測和趨勢、經濟發展、供應鏈和跨境貿易進行定量和定性研究;
(ii) 監察與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倡議和東南亞國家聯盟經濟體的最新發展和趨勢;
(iii) 提供定量數據,有助於計劃投資推廣署的策略方向;以及
(iv) 與不同行業和地區小組合作,為潛在投資者準備、更新和完善業務建議。
(i) To conduct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research on forecasts and trends in global investm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supply chain and cross-border trade;
(ii) To monitor the latest development and trends in relations with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nd ASEAN economies;
(iii) To provide quantitative data to contribute to the planning of InvestHK’s strategic direction; and
(iv) To prepare, update and refine business propositions for potential investors in collaboration with different sector and geographical teams.
(a)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部門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支取的基本薪金總額的15%;及
(b)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並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a) 具備最少兩年與商業有關的定量研究全職工作經驗;
(b) 持有香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主修經濟學、金融、商業或國際關係或相關學科優先;
(c) 優良的英語、普通話和廣東話書面和口語能力;以及
(d) 出色的分析、解決問題以及溝通和表達能力。
(a) A minimum two years of relevant full-time work experience on quantitative research with commercial implications;
(b) A Hong Kong Bachelor’s degree, or equivalent, preferably in economics, finance, business o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r a related field;
(c) A strong command of written and spoken English, Putonghua and Cantonese; and
(d) Exceptional analytical and problem-solving skills as well as communications and presentation skill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準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發送到上述電郵地址。
獲錄取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12個月。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準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發送到上述電郵地址。
申請人必須於截止日期當日或之前遞交以下文件:
(i) 申請信詳細説明爲何申請人認爲自己適合本職位;以及
(ii) 完整的履歷表發送到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以及
(iii) 使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的表格 [GF340在線申請]於網上遞交申請。
申請人如未能遞交以上文件或逾期遞交申請,有關申請本署將不會處理。
由於面試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其電郵,以確保面試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如在截止申請日期的七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認收/確認電郵,請致電3107 1076或發送電郵到
[email protected]與本署聯絡。獲篩選的申請人將在申請截止日期後六星期內獲邀出席面試。未獲邀參加面試者可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