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工人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br> <br>
- (a)在辦事處內及辦事處外執行收發文件或其他物品的職務; <br> <br>
- (b)執行一般體力勞動工作,例如裝卸收發車輛的貨物、搬運物資、家具和辦公室設備,以及其他大型物件; <br> <br>
- (c)執行一般辦公室支援工作,包括影印文件、佈置舉行會議的場地、操作簡單的辦公室器材、開啓和鎖上辦公室房門和於接待處當值; <br> <br>
- (d)執行辦公室範圍內清潔及收拾的工作;以及 <br> <br>
- (e)執行茶房職務,例如供應茶水、清洗茶缸和更換蒸餾水瓶。 <br> <br>(備註:二級工人可能須輪更、不定時、逾時、在戶外、和在惡劣天氣情況下工作,並須接受其聘用部門內的職位安排及調派。如有需要,他們須接受調職至其他決策局/部門,以填補同一職系的職位空缺和執行同一職系下不同的職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