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助處理區議會/委員會/工作小組的行政工作,包括舉行會議、撰寫會議記錄及推行活動;
(2) 協助處理各會議的錄音記錄及資訊屏幕短片播放;
(3) 協助處理區議會撥款申請及相關事宜;以及
(4) 協助處理其他區議會職務。
(1) To assist in the administrative work of District Council (“DC”) / Committees / Working Groups, which includes hosting meetings, writing meeting minutes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etc;
(2) To assist in processing the audio recordings of meetings and playing of video clips on information panels;
(3) To assist in processing DC Funds applications and the relevant matters; and
(4) To assist in other DC duties.
(1)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1) A bachelor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1) 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由受聘日至2021年3月31日;
(2) 受聘人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以及
(3) 受聘人或需要超時工作及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1)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查詢位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五時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選舉)(大埔)職位」。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3)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新界大埔汀角路1號大埔政府合署2樓
大埔民政事務處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