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的主要職責為 (a)協助安裝及維修氣象儀器;(b)負責氣象儀器之日常維修;(c)設計及執行金工、木工或工藝工作;(d)協助執行在分站或戶外的工作;及(e)負責清潔工場及維修工具。
(註:技工或須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當值)
An Artisan is mainly deployed on :(a)assisting to install and repair of meteorological instruments; (b)day-to-day maintenance of meteorological instruments; (c)designing and performing metalwork, woodwork and craftwork; (d)assisting to perform duties in sub-stations or outdoor duties; and (e)cleaning of workshop and maintenance of the tools.
(Note:May be required to work outside normal office hours.)
申請人必須(a)(i)已完成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木工或相關科目的認可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訓練課程;或 (ii)有至少三年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木工或相關行業的工作經驗;及(b)中英語文能力達小學六年級程度;及(c)在適當程度的技能測驗取得合格成績。
Candidates should (a)(i) have completed an approved apprenticeship or other approved course of training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mechanical engineering, carpenter or any other relevant subjects; or (ii) have at least three years’ working experience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mechanical engineering, carpenter or any other relevant trades; and (b) have attained a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 equivalent to Primary 6 standard; and (c) be able to pass a trade test at the appropriate level.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 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技能測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以下文件的副本,包括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修業成績及證書,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或之前送達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4號A香港天文台人事組。信封面上須清楚注明「申請技工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申請人未妥為簽署、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網上的申請人亦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以下文件的副本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修業成績及證書遞交或郵寄至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及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作網上申請的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予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技能測試,必須提交以下文件的正本,包括上述本地/非本地學歷的修業成績及證書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只適用於在遞交申請表時毋須夾附的副本)以作紀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被取消。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六至八個期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