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 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由於處理申請是以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填寫的資料為準,申請人必須清楚填妥申請表格(包括個人資料、有關學歷資格及工作經驗),並於申請書上註明其資歷已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20年12月18日)或之前獲取。 <br> <br>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a)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和成績單副本;(b)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及(c)工作證明(連同履歷表一份,列明你現時及過去的工作範圍和職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指定地址。申請人亦可經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在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上述(a)至(c)項證明文件送達指定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有遞交上述(a)至(c)項證明文件,申請概不受理。 <br> <br>申請會以申請人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獲取的專業資格和學歷處理。由於本署可能以郵寄、電郵或電話方式與申請人聯絡,請確保申請書上填寫的聯絡方法清晰正確。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產業測量師職位」。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br> <br>請注意,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提出申請,或表格未填妥或未簽署,或未有遞交所需證明文件,或逾期或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