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a)職責:
- (1)執行社區中心與社區會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解答市民查詢和巡察有關保安、維修、清潔等工作之執行情況,以及預訂設施之使用情況等;
- (2)如有需要,協助清潔社區中心與社區會堂和協助臨時避暑/避寒中心的運作;
- (3)巡察區內社區中心與社區會堂各戶外及室內設施狀況和負責搬運器材等工作;及
- (4)執行由北區民政事務處職員指派的其他職務(例如在民政諮詢中心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為巿民提供服務)。
職位(b)職責:
- (1)在民政事務總署設置於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的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夜間臨時避暑中心開放時,協助中心運作,包括登記使用者資料,派發食物,處理查詢及投訴,巡察中心,以及監督合約員工(如保安員及清潔人員)的工作;及
- (2)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