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濾水機房)的主要職責為 –
(a) 操作濾水機房、臭氧消毒系統、加氯器及其他相關儀器,並確保濾水機房運作正常;
(b) 檢驗池水的化學物質含量,並把化學物質含量調校至規定水平;
(c) 在有需要時,為濾水機房內的機器/設備加添潤滑油及抹油;
(d) 為所有裝置和設備進行簡單的維修;以及
(e) 點存濾水機房的工具和化學物品。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
(i) 須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ii) 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的調派和調職,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
(iii) 須穿著制服及個人保護衣物;
(iv)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以及
(v) 或須接受在職訓練和有關評核。]
An Artisan (Filtration Plant) is mainly deployed on –
(a) operating the filtration plant, ozone disinfection system, chlorinators and other relevant apparatus; and ensuring that the operation of the plant is in order;
(b) testing and adjusting the chemical content of the pool water to the required range;
(c) applying lubrication and greasing the machines/ equipment in the plant where necessary;
(d) conducting minor repairing work to all fittings and equipment; and
(e) keeping stock of tools and chemicals in the plant.
[Notes: Successful candidates should note the following -
(i) they are required to work 45 hours net per week (excluding meal breaks);
(ii) they are subject to posting and transfer, and required to work in remote areas (including outlying Islands)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Head of Grade/ Department;
(iii) they are required to wear uniform and personal protective clothing;
(iv) they may be required to perform shift duties and work irregular hours; and
(v) they may be required to undergo in-service training and related assessment.]
申請人須 –
(a) 具備最少一年電業或水管工程的工作經驗;
(b) 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possessed at least one year of work experience in electrical or plumbing works;
(b) attained a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 equivalent to Primary 6 standard; and
(c) a pass result in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i) 具備泳池濾水機房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ii) 申請人須就上述第(a)項指明的範疇,在申請書上詳細列明本身所具備的技能及經驗。
(iii)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上述第(b)項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文件亦可申請。面試中將有中英文語文能力的評核,申請人須在有關評核中取得及格成績。
(iv)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v) 獲取錄的申請人在派往公眾泳池或其他設有濾水機房的康樂場地接受在職訓練後,須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指定的期限內通過由康文署指定的有關濾水機房操作及知識的考試,方可獲考慮通過試用關限及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並須在康文署指定的期限內通過由康文署指定的有關濾水機房操作及知識的考試,方可獲考慮通過試用關限及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參閱上文“入職條件”的註(v)]。任何未能於康文署指定的期限內通過上述考試的申請人,可能會被終止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考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考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s://www.gov.hk。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送達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8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技工(濾水機房)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申請人未妥為簽署、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必須提交所需學歷的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以及相關工作經驗的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註:
(i) 申請人如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職公務員,應在申請書上列明現時職級及現職崗位;以及
(ii) 符合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或須經篩選才會獲邀參加面試,因此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詳列所有學歷及就業詳情。]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8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