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負責籌備和舉行講座、導賞團及展覽,向大眾介紹和推廣本署的綠色殯葬服務;
(b) 協助其他推廣工作;以及
(c) 執行一般日常行政工作。
工作地點:葵芳興芳路223號新都會廣場第一座35樓3501-3511室及3520-3525室
(a) To organise and conduct talks, guided tours and exhibitions for the general public to introduce and promote green burial services of the Department;
(b) To assist in other promotional works as necessary; and
(c) To perform administrative duties in the day-to-day management of the Office.
Working location: Units 3501-3511 and 3520-3525, 35/F, Tower 1, Metroplaza, 223 Hing Fong Road, Kwai Fong
申請人必須—
(a)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為香港或非本地專上院校全日制學士課程學生,主修市場營銷學科、傳播學科或社會工作學科;
(c) 具備良好的中、英語言和文字溝通能力,以及普通話水平良好;以及
(d) 具備良好的電腦應用知識,包括Microsoft Office軟件,中文輸入法。
Applicants must –
(a) b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b) be students pursuing a full-time Bachelor degree with major in Marketing, Communication, or Social Work offered by 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s locally or overseas;
(c) possess good oral and written communication skills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and a good command of Putonghua; and
(d) have good knowledge in computer applications, including Microsoft Office and Chinese input method.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由2023年6月至8月(為期約3個月)。獲取錄者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可能須在辦公室以外地方及/或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周末或公眾假期工作;如須超時工作,會獲補假作償。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證明(i)學生資格證明文件副本及(ii)本港以外的學歷證明書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為準﹞,以電郵(
[email protected]) 或郵寄方式送交下列地址。請在信封面或電郵主旨註明「申請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 若郵件郵資不足,香港郵政會收取欠資及相關費用。本署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處理。為確保本署能妥收郵件,及免卻不必要的派遞延誤(例如,退回寄件人),請切記投寄郵件前貼上足夠郵資。申請表格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
申請人如非使用指定的暑期實習計劃申請書申請本職位、未有附上上述任何一份所需文件,或逾期遞交申請,有關申請將不獲本署受理。
申請人請於申請書上提供電郵地址,以便日後聯絡。
有關面試將於2023年5月於香港進行。如申請人在2023年5月底前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葵芳興芳路223號新都會廣場第一座35樓 3501-3511室及3520-3525室行政及發展特別職務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