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人將獲委派於康文署轄下的指定演藝場地後台實習,接受有關舞台運作的在職培訓。培訓包括統籌及監督舞台運作的技巧,如與場地租用人、其他部門及/或承辦商聯繫和協調、執行法定規例和安全措施及給予租用人專業意見。此外,職責亦包括協助主管編配舞台人手和資源、協助籌劃採購舞台設備和服務、預備及更新技術資料如舞台圖則、舞台裝置技術繪圖和管理設備清單等。
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一般於每日上午9時至晚上11時為市民提供服務。當中的舞台管理人員負責統籌及提供各項技術支援服務。舞台管理見習員須輪班及不定時工作,並須在星期六、日及/或公眾假期當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