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系統支援經理負責管理及維修規劃署的電腦系統,以及在以下方面協助系統經理:
- (a)協助督導內部資訊科技支援小組及承辦商在維修保養及改善資訊科技解決方案的工作,以及把有關方案與規劃署內其他資訊系統整合;
- (b)適時向管理層和用戶提供技術支援及指引,並找出及解決問題;
- (c)協助擬訂及推行資訊科技政策、程序和良好使用守則,以改善系統表現、保安及可靠性;
- (d)協助落實、設定及維修資訊科技系統,包括伺服器、網絡和應用軟件;
- (e)參與規劃及執行資訊科技項目,包括系統升級、遷移及配置;
- (f)與其他資訊科技小組合作,確保科技解決方案符合業務需要;
- (g)協助上級管理資訊科技預算、現金流、撥款及監察開支,以及提高資訊科技的成本效益;
- (h)協助管理資訊科技資產,包括硬件和軟件清單、許可證及維修保養合約;
- (i)備存關於資訊科技系統、程序和故障維修指引的記錄;
- (j)準確備存關於系統事故、問題和解決方案的記錄;
- (k)管理供應商,包括採購資訊科技系統、產品和服務、洽談合約,以及致力保證承辦商所交付的成果和服務的品質;以及
- (l)留意關於資訊科技支援和推行服務方面的最新趨勢及科技,例如地理資訊系統的組件、政府雲端設施服務、網站內容管理系統、文件管理系統、視像會議系統/服務、語音轉文字技術、網上廣播系統和分析支援,以及提供可持續進步的建議。
(或須在偏遠地點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及╱或不定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