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2024年1月12日或之前送達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4A號香港天文台人事組(如已郵寄方式,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日期),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創意內容設計師」。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台,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所有申請人(不論在網上遞交申請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相關工作的個人作品集,以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上述聯絡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日期),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所有申請表格,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並未妥為簽署、或並無連同所需文件副本,將不予處理。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