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2月6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在網上遞交申請後,申請人須在2026年2月13日或之前把所有正式證書(包括載有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的副本,以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副本(如有)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並在電郵標題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以證明其在申請表格上所填報的學歷。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沒有遞交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表的副本,申請將不獲考慮。特此說明,如申請人未能在2026年2月13日或之前遞交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表的副本,其申請會視作資料不全,並不會獲考慮。申請人須提供一切所需資料以顯示符合職位的入職條件。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6個星期內經電郵方式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只有通過筆試篩選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G.F. 340網上申請系統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為免錯失任何邀請信或通知信,申請人有責任(i)確保其電郵帳戶的設定不封鎖來自本署的電郵,以及(ii)定時檢查各收件郵箱(包括濫發郵件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