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履行一般文書職務,包括資料輸入、存檔、收發文件、採購和財務相關工作;
- (b)提供行政支援,包括管理會議和工作日程、負責會議的後勤安排,以及與各機構聯絡及協調;
- (c)處理撥款申請,包括審核申請、輸入資料和跟進申請;
- (d)回覆公眾查詢及投訴;
- (e)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提供活動及秘書處支援;
- (f)處理簡單勞動工作,包括運送辦公室文件等;以及
- (g)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 註:主要工作地點為黃竹坑或金鐘,而實際工作地點將按局方的運作需要作出安排。獲錄用者可能需要不定時和逾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六和周日工作),以及間中在戶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