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務主管將主要負責-
- (a)處理傳媒與公共關係事宜,包括傳媒查詢、預備和發布新聞公報、舉辦傳媒活動、監察傳媒報導、安排傳媒採訪、為高層首長級公務員的公開演講/講座提供支援,以及就部門的公共關係/宣傳策略向高層管理人員提出建議,以供考慮;
- (b)督導和監察各類型宣傳活動及部門的其他活動,例如消費者教育活動、國際會議等的籌備/執行工作;
- (c)規劃和統籌政府宣傳短片/聲帶及部門刊物的製作,例如營運基金報告書、部門宣傳品及紀念品等;
- (d)監察顧客及熱線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處理公眾查詢及投訴,以及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網頁的運作;以及
- (e)在需要時執行其他指定職責及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