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協助籌劃和推行「電影發展基金」轄下與電影及/或串流平台有關的資助計劃,包括但不限於「首部劇情電影計劃」,職責包括檢視有關計劃及其參賽規定、舉辦比賽及相關活動、處理合約簽訂及監察撥款發放等事宜;
- (b)與獲相關計劃資助的製作公司聯繫及釐清資料,以確保其遵守合約條款,按時完成製作,並符合開支預算及專業標準;
- (c)若製作公司合約被終止,須擔任監製,以完成「首部劇情電影計劃」資助製作的電影;
- (d)協助籌劃及推行由文創產業發展處(文創處)及/或電影發展局(電影局)推動的其他電影相關項目;
- (e)探討及/或舉辦電影人才培訓計劃,並物色與本地及/或國際伙伴合作機會,以加強培訓電影人才;
- (f)協助籌劃和舉辦相關計劃及/或項目的宣傳活動,並為文創處及電影局的社交媒體平台發掘題材內容;
- (g)為電影局及其小組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以及
- (h)執行其他獲指派職務。
註:
- (1)遇有職務需要,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2)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