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助理署長需協助投資推廣署署長帶領及管理投資推廣署,以達成使命。其主要職責包括︰
- (a)招商引資管理工作: - 協助投資推廣署署長管理推廣署的運作及帶領團隊,包括行業專家組、環球業務組,以及投資推廣署署長指派的其他組別; - 負責業務發展的戰略部署及執行計劃,以確保團隊績效達標,客戶服務水準達標,以及有效控制及使用財務預算;
- (b)客戶推廣: - 吸引及服務重點客戶或潛在投資者,提供後續支援服務,引領客戶在香港設立公司或拓展業務; - 與商界的合作夥伴緊密合作,包括外國領事及商會、本地商會、專業行業協會、貿易及其他組織,從而把投資推廣成效深度化與廣度最大化;
- (c)與有關持份者合作: - 與其他政策局、政府部門、法定組織及公共機構發展夥伴關係,從而加大協同效應,使工作成效最大化,及加強促進外來投資的服務質素; - 就香港營商環境向相關政策局及政府部門提供合理的意見,從而增加香港作為投資目的地的競爭力及吸引力;
- (d)公關宣傳及媒體推廣: - 協助投資推廣署署長籌備及參與本地及全球促進外來投資相關的宣傳活動,包括商業活動、媒體推廣及加強宣傳,從而代表部門推廣香港獨有的優勢及機遇並吸引投資者;
- (e)學習與成長: - 引導、培訓及指導團隊成員,並推動表現導向文化; - 創造個人及團隊持續學習及發展的環境; - 以身作則,並鼓勵團隊成員展現對公共服務的熱心,盡忠職守、廉潔守正及問責,符合政府規例及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