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圖技術員的主要職責為:(a)協助編製電子海圖;(b)把所有用於編輯電子海圖的資料記錄存檔;(c)收集多個海道測量機構每周或每兩周發出的航海通告;以及(d)查核收集所得數據,並將之與現有數據作比較,以供編製電子海圖之用。
A Nautical Charting Technician is mainly deployed on (a) assisting in the compilation of ENCs; (b) documenting all the editorial records of ENCs; (c) collecting weekly and bi-weekly Notices to Mariners issued by various hydrographic offices; and (d) verifying and assessing collected data against existing data for ENCs' compilation.
合約圓滿完成而期內一直維持高水準的工作表現及操守者,可獲發約滿酬金。這筆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所訂為受聘人給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所支底薪總額百分之十。按照《僱傭條例》的條文所訂,受聘人可享有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產假、疾病津貼,以及七天年假。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具備最少連續四年從事海圖相關工作的經驗,其中最少兩年從事電子海圖編製工作;
(b)曾接受由海事處處長接納的認可機構所提供的海圖訓練;以及
(c)具備使用CARIS及SevenCs兩家公司所研發的圖表編製軟件工具的知識。
Candidates should have:
(a)at least 4 years' continuous working experience in nautical charting related work, in which at least 2 years involve Electronic Navigational Charts (ENCs) compilation work;
(b)nautical charting training by accredited Organization acceptable to the Director of Marine; and
(c)knowledge of using chart compilation software tools developed by CARIS and “SevenCs”.
(a)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亦可應徴,但只會在沒有合適及合資格 而又是永久性居民的人選的情況下,才會獲得聘用。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12個月。
(a)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亦可應徴,但只會在沒有合適及合資格 而又是永久性居民的人選的情況下,才會獲得聘用。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 [G.F. 340 (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學歷/專業資格的證書副本、成績單副本及工作證明,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述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學歷/專業資格的證書副本、成績單副本及工作證明寄交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1樓海事處行政秘書處聘任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