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錄用者需—
(1) 為流動接達辦公室電子郵件提供支援服務;
(2) 協助電腦系統編程、系統測試及維修;
(3) 協助管理資訊科技庫存及處理保安修補程式的定期更新工作;以及
(4) 協助提供資訊科技支援服務。
The successful candidate will be required to:
(1) provide supporting service for mobile access to office email;
(2) assist in computer programs development, system testing and maintenance of IT applications;
(3) assist in IT inventory management and regular processing of security patch updates; and
(4) assist in providing IT supporting and help desk services.
申請人必須—
(1)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為修讀全日制資訊科技學士學位課程的專上院校學生;
(3) 現正修讀第二年課程(適用於三年制學位課程的學生),或現正修讀第三年課程(適用於四年制學位課程的學生);
(4) 具備良好溝通技巧;以及
(5) 具備有關視窗操作系統的基本知識。
Applicants must:
(1) b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2) be post-secondary students pursuing a full-time Bachelor’s degree in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 discipline;
(3) be in their second year of study for students under the 3-year university curriculum, or in their third year of study for students under the 4-year university curriculum;
(4) have good communication skills; and
(5) have basic knowledge of Windows platform operating system.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如果適用)。
實習期約兩個月,由2015年7月初至8月底。實習生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實際的工作時間將視乎運作需要而定。如須超時工作,會以補假作償。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如果適用)。
•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由申請人直接提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相關的學歷證書、修業成績表副本及由院校發出的推薦信,在2015年5月8日或之前(以郵戳所示日期為準),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參加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有關文件,或逾期申請,將不獲考慮。
•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約三個星期內經電郵接獲通知,預計面試會在2015年6月初於香港舉行。申請人如在2015年6月底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落選論。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6樓613室公務員事務局資訊科技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