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助理主要負責:
(a) 擔任調查工作,蒐集及核查資料,以便審查或覆核各項社會保障計劃的援助申請;及
(b) 協助申請人獲得社會保障計劃範圍以外的其他服務。
(註:社會保障助理須從事戶外及緊急救濟工作,亦可能須要不定時工作或履行隨時候召或上班候命工作。)
A Social Security Assistant is mainly deployed on -
(a) conducting investigations and collecting and verifying information for processing or reviewing applications for assistance under various social security schemes; and
(b) assisting applicants in obtaining other services not provided through social security schemes.
(Note: A Social Security Assistant is required to undertake extensive outdoor work and emergency relief duties; and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hours or perform on call or stand-by duties.)
申請人必須 –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粵語。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i) Level 2 or equivalent [See Note (1)]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See Note (2)], or equivalent; or
(ii) Level 2 [See Note (3)] / Grade E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See Note (2)], or equivalent; and
(b)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See Note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and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列其學歷、資歷及工作經驗。有關資料應包括–
(a) 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以及
(b) 就業紀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並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社會保障助理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未填妥的或逾期遞交的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上述查詢地址,及在上述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申請人中英文姓名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如申請人未能在限期屆滿前提交所需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而只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