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
助理經理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至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
申請人須於政府職位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所需的學歷及有關的工作經驗(包括該等工作的職位名稱、主要職責及督導職責),並遞交有關文件的副本以證明其(i)學歷;及(ii)工作經驗。申請人須於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或之前,將已填妥的申請書[G.F. 340(3/2013修訂版)]及註(3)所列的文件送交或郵寄至所列的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衞生署助理經理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
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申請書如並非以指定表格填寫、以傳真或電郵遞交、未填妥或逾期將不獲受理。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須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遞交至所列的查詢地址。
申請人如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請於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或之前,將註(3)所列的文件送交或郵寄至所列的查詢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日期)。申請人須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衞生署助理經理職位」,並在信封面及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勿提交修業成績或證書的正本。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資料,可致電所列電話號碼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