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海事主任主要負責以下助理專業層面的工作: <br>
- (a)監控和規管港口、船舶事務、本地船隻、公眾貨物裝卸區和客運碼頭,並協調區內搜救行動; <br>
- (b)管理政府船隊運作和海事分處; <br>
- (c)策劃港口發展工作; <br>
- (d)協助培訓海事處人員; <br>
- (e)對付海上污染;以及 <br>
- (f)提供海港繫泊服務和海圖製作服務等。 <br> <br>
註:
- (i)所有助理海事主任均須接受專屬培訓課程訓練,以汲取相關知識及經驗,從而取得指定專業資格。
- (ii)助理海事主任或須輪班當值或上班候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