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如獲錄用,將調派至發展局工務科轄下的組/辦事處工作,負責以下職務(註6及7)- <br>
- (a)為各項工作提供文書及秘書支援服務(包括文書處理、數據輸入、影印、存檔、文件發送、接待工作等); <br>
- (b)提供一般辦公室及部門支援服務,例如行政、會計、人事及顧客服務工作; <br>
- (c)處理郵件(包括電子郵件)、檔案及文件; <br>
- (d)收集和編製各項記錄冊、統計數字及報表; <br>
- (e)為活動/參觀/會議的物流及預備工作提供支援; <br>
- (f)替任其他秘書;以及 <br>
- (g)執行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