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手揀信及處理郵件;
(2) 協助齊信和收集信件;
(3) 一般文書職務;及
(4) 執行其他由上司委派之工作。
註:
(a) 工作地點:香港、九龍及新界各區
(b) 工作時數:一般每週工作18至42小時,每天工作3至7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c) 實際工作地點及時間將由香港郵政按運作需要作出安排,有關詳情請參閱
http://www.hongkongpost.hk/tc/about_us/corp_info/career/index.html。
(1) To perform manual sorting and mail handling duties;
(2) To assist in facing and collection of mail;
(3) To perform general clerical duties; and
(4) To undertake any other duties as assigned by supervisors.
Notes:
(a) Work Location: Any regions in Hong Kong, Kowloon and the New Territories
(b) Working Hours: 18 to 42 hours per week, 3 to 7 hours per day(excluding meal break)
(c) The actual location and hours of work assigned are subject to the operational need of Hongkong Post, please refer to https://www.hongkongpost.hk/en/about_us/corp_info/career/index.html for details.
(1) 具完成中三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及
(2) 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1) Completed Secondary 3, or equivalent; and
(2) Attained a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 equivalent to Secondary 3 standard.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g) 如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下的熱帶氣旋警告、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面試會如期舉行。如天文台在面試當天早上七時已懸掛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預計未來兩小時內將發出有關警告,下午一時前的面試會取消。如天文台在面試當天中午十二時已懸掛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預計未來兩小時內將發出有關警告,下午一時後的面試則會取消。本署會另行通知更改的面試日期。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為期一至兩個月。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g) 如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下的熱帶氣旋警告、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面試會如期舉行。如天文台在面試當天早上七時已懸掛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預計未來兩小時內將發出有關警告,下午一時前的面試會取消。如天文台在面試當天中午十二時已懸掛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預計未來兩小時內將發出有關警告,下午一時後的面試則會取消。本署會另行通知更改的面試日期。
申請表格[G .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可(a)親身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 .F .340 (3/2013修訂版)]投入設於香港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局一樓的投遞箱;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星期六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或(b)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短期揀信組助理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列已取得的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逾期或重覆遞交,並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二至四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