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統籌主任主要是負責協助旅遊事務署策劃和推展「設計#香港地」創意旅遊項目,職責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 (1)協助甄選項目策展伙伴,包括就制定相關服務範疇、審批已提交的建議書和準備合約文件提供支援和專業意見;
- (2)監督項目的策劃與執行,以確定符合項目目標及服務範疇;審視策展伙伴提交的文件並提供專業評估、意見及建議,並負責旅遊事務署與策展伙伴之間的一切聯絡工作;
- (3)與各政府部門、擬議活動地點的場地管理者或擁有者,以及其他持份者進行協商以協助策展伙伴策劃與執行項目;在有需要時,籌備及參與會議及進行戶外考察;
- (4)監察創意旅遊的總體發展、策展伙伴的推廣和宣傳工作的成效,以及公眾對項目的反應,並在「設計思維」概念下提出提升及改進的意見;
- (5)協助一般的行政工作,包括監察及匯報項目進度、財務控制和付款處理;及
- (6)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