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營運督察顧問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監察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持證機構的運作及管理標準、聘用和督導儀表飛行等級標準評審主任及機型等級標準評審主任,以及向民航處提供航空營運方面的意見。顧問或需經常離港公幹及不定時工作。
The duties of Flight Operations Inspector Consultants include, but not limited to, the monitoring of the operational and management standards of the holders of Air Operator’s Certificates, the appointment and supervision of type rating and instrument rating examiners (IRE/TRE), and providing advice on flight operational matters to the 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The Consultants may be required to travel extensively on duty and work irregular hours.
顧問費每月150,950港元。如薪金值與顧問費相同的香港公務員薪級表支薪點有任何薪酬調整,顧問費會相應調整。公務員薪酬調整會以加薪、凍薪或減薪的形式進行。顧問如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可獲發約滿酬金。此外,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政府會安排為獲聘顧問向已註冊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供款。約滿酬金加上政府向上述強積金計劃所作供款,相等於合約期內顧問費總額的15%。顧問可享等同公務員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的房屋福利,但須符合計劃的申領準則。相關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現時為每月36,270港元,並會定期調整。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申請人須(a) 持有有效的航空運輸飛行員執照(飛機) [(請參閱註(1)],並具備不少於5,000小時擔任民營運輸機機長的經驗(主要須為當民營運輸機機長的經驗);(b) 於近年從事民用航空營運管理工作並擔任訓練機長(儀表飛行等級標準評審主任/機型等級標準評審主任),尤以A320、A321、A330、A340、A350、B747-400或 B777型飛機更為合適;以及(c) 具備不少於12年相關經驗。
Candidates should have (a) a current Airline Transport Pilot's Licence (ATPL) (Aeroplane)(See note 1) with not less than 5,000 hours air transport pilot-in-command experience, of which a significant proportion should be on civil transport aeroplanes, (b) recent experience in civil aviation flight operations management and as a Training Captain (IRE/TRE) preferably on A320, A321, A330, A340, A350, B747-400 or B777 aircraft, and (c) with not less than 12 years' relevant experience.
註1:有效的航空運輸飛行員執照(飛機)包括有效的一級體檢合格證。無有效一級體檢合格證明書的人士亦可申請,惟須獲民航處核准的航空體檢醫生發出證明,以證明申請人的體能適宜履行在航機上及飛行模擬器內的審查工作。持有有效一級體檢合格證明書的申請人會獲優先考慮,只有少數並無有效一級體檢合格證明書的申請人可能會獲考慮聘用,這將視乎民航處的運作需要而定。
註 2:申請人如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已填妥的申請書與及連同一份詳盡列明有關工作經驗的履歷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招聘部門的聯絡地址。履歷的格式可於民航處網頁下載(https://www.cad.gov.hk/chinese/recruitment.html)。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顧問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i)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書清楚列出已取得的專業資格和附上有關工作經驗的履歷 [請參閱註(2)]。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連同有關工作經驗的履歷,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招聘部門的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必須於2022年5月20日或之前把有關工作經驗的履歷送交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和履歷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在相關限期前提供所需文件,包括上述履歷,其申請書可能不獲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東輝路一號民航處總部五樓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