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如獲錄用,將調派至發展局規劃及地政科轄下組別/辦事處工作,負責以下職務
註(2)] -
(a)提供技術支援,包括進行實地視察╱測量、背景及專題研究╱檢討、資料搜集、編製和分析測量數據、管理資料系統及記錄,以及備存╱更新照片庫存及辦事處的其他相關存貨清單;
(b)擬備圖則╱簡圖╱展示材料,以便在文件╱報告書內及各種會議和研討會上以電腦軟件及照片編輯工具呈現建議方案及其他資料;
(c)管理電腦硬件、軟件及所有數據庫,以促進辦事處運作和暢順使用電腦設備、電子裝置、會議系統及視聽系統;
(d)統籌政府各部門與顧問等外聘人士在規劃及工程方面的技術工作;以及
(e)視乎情況執行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