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主任的主要職責包括 –
- (a)協助支援防控2019冠狀病毒病相關的職務,包括就檢疫措施的安排丶電話熱線中心、社區監測及檢控工作、個案追蹤、個案調查、邊境管制措施、疫苗接種計劃、樣本採集、病毒檢測等範疇提供一般行政/運作的支援,及與持分者保持聯繫等;
- (b)處理文件及管理數據,包括處理申請及索償事宜、核實及澄清資料、數據輸入、數據分析、整合資料及報告等;
- (c)處理公眾、其他政府部門或機構的查詢及投訴;
- (d)負責一般行政職務,包括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人事、財務及會計、物料供應及採購、顧客服務、統計職務、秘書職務、資訊科技支援服務,並督導初級員工;
- (e)協調舉行會議/簡介會/座談會及提供相關後勤支援服務,籌備、執行、監督及推廣公共衞生相關的活動和計劃;以及
- (f)執行上司委派的其他工作。
[備註:可能須
- (1)輪班當值及不定時工作,以提供24小時服務,及於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工作;
- (2)在不同地點上班,包括但不限於機場、邊境管制站、衞生署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檢疫中心及熱線中心等地點執行職務;以及
- (3)在緊急事故時執行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