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 )下載。
除申請書外,申請人亦須填妥指定的補充資料表格(中文版或英文版),以便遴選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個人背景及/或相關經驗有更深入的了解。該補充資料表格可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網頁(https://www.lcsd.gov.hk/appoint/forms/AAIII_Supplementary_Information_Sheet_CHI.pdf)下載。如申請人沒有提交(或沒有以指定格式提交)補充資料表格,他/她的申請將被視為不全,且將不獲受理。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連同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須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或之前送達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8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申請人亦可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然後另行把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即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或之前)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送達聘用及編制小組於上述的地址。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及/或補充資料表格,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三級康樂助理員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書及/或補充資料表格的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申請人未妥為簽署、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所需的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以下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証明文件副本上註明姓名及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所需學歷的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以及相關工作經驗的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資歷將不獲考慮。